「扬尘检测仪器」「建筑扬尘设备监测」
井下低压电气管理制度
为贯彻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,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,保证井下采区各头面供电安全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低压电气管理制度。
一、 业务划分
1、机电区维修范围
(1)井下变电所、中央泵房等所辖范围内供电线路、设备等设施的维修。
(2)所有入井高压电缆的维修。
(3)各变电所至临时配电点、移动变电站高压电缆接头、变压器等高压设施故障处理。
(4)轨道大巷电缆的吊挂及维护。
(5)主井底装载硐室、巷道照明线路、配电点、供电电缆、设施的维修。
2、皮带队的维修范围
(1)井下东、西胶、上仓皮带大巷、配电硐室的照明线路、供电电缆、设施的维修。
(2)各采区、回采工作面由皮带队所管辖的皮带巷照明线路、配电点、供电电缆、设施的维修。
(3)主井煤仓、采区煤仓巷道照明线路、配电点、供电电缆、设施的维修。
3、运输队维修范围
(1)东、西轨道大巷及井底车场照明、充电硐室的电气设施维修。
(2)电机车、人车、矿车、平板车、材料车等的维修。
4、其它规定
(1)井下各临时配电点低压电缆、设备、日常检查检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。
(2)大巷以外的高、低压电缆的吊挂、接地线的修复由各使用单位负责。
(3)移动变电站的日常检查、维护由各使用单位负责。
(4)新增设施或本规定未尽事宜,由机电科根据情况另做安排。
二、 机电科做为井下电气管理的业务部门,对井下电气设施管理全面负责,其主要职责:
1、机电科电管组在机电矿长和机电科科长的领导下,具体落实采区供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、技术规程、管理办法。
2、负责采区供电设计、工作面供电设计。
3、负责采区各种开关整定计算、采区供电负荷变动的审批,并负责采区供电设备、电缆的选型、计算、绘制采区及工作面供电系统图。
4、负责各工作面的负荷统计工作。
5、负责对井下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进行检查,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处理,落实整改情况。对井下发生的电气事故组织追查、分析,并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。
6、负责井下低压供电的电气试验、三大保护,电缆发放、回收等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绘制更新采井下供电系统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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