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测空气质量的仪器」「粉尘仪测量」
工作面煤柱回收措施
㈠、爆破说明
1、爆破范围:218工作面右轨道巷上帮,高度与煤层厚度相等,剥帮深度≤6m ,若超过6m,必须安设2.2KW风机进行通风管理。
2、该煤层为中厚煤层,炮眼布置为五花眼,眼距1.0m,眼深1.3m,水平角度75o,顶眼仰角3o,距顶板0.3m,装药量0.6Kg,底眼俯角5 o,距底板0.3m,装药量0.8Kg,中眼装药量0.4Kg。
3、爆破采用串联法联线,一次起爆。
4、爱护好通风设施,并及时调整风筒悬挂位置。风机必须24小时运转,严禁无计划停风,停风必须撤人,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,只有瓦斯在1%以下时方可送风,继续作业。
㈡、支护形式
1、采用单体配铰接顶梁支设走向棚,柱距0.75m,排距1.0m,偏差不超过±100mm。人行道宽度不低于0.8m,靠煤壁支柱挂笆,防止折帮。
2、硐口第一排支护与正巷超前维护距离不得大于1m,轨道巷三岔门处走向支设一对3.8m长π型钢大棚,成对交错迈步使用。
3、剥帮处可超前工作面1—2m,严禁拖后。
4、正规支柱棵棵穿鞋,密集、戗柱支设同工作面一致,单体支柱拴防倒绳,所有支柱初撑力都必须达到90KN以上。
5、硐内支护切顶排与超前支护切顶排平行,严禁拖后。
㈢、安全技术措施
1、回收煤柱前,应提前挺工作面机尾,严格按《作业规程中》“挺溜子措施”执行,使用专用工具,做到自保和互保,注意好安全。
2、打眼工、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,按章作业,严格执行“一炮三检”制度,封泥长度符合要求,正常使用水炮泥。
3、爆破前,应对爆破地点的支柱、电缆管路、设备等用旧皮带挡好,装药前、放炮前、放炮后要洒水降尘,对单体支柱进行二次注液。
4、打眼前,煤电钻的位置高低要根据角度调整好,打眼过程中,严禁手扶钻杆,推钻时脚下要站稳,严禁用力猛推,严禁打眼过程中改变炮眼角度,防止断钎伤人。严禁在旧眼、残眼内加深。
5、爆破前,应在各通向爆破地点的通道设专人站岗,挂好警戒牌,设岗距离不得小于100m,爆破母线不得低于100m,爆破后,爆破员通知班长,班长通知站岗人员撤岗方可撤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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